黃振池虛開增值稅發票案
泉源: 安徽省國度稅務局 2010-06-24 作者:拜候次數: 778 【】【】一、案件當事人情狀
公訴機關廣東省汕頭市黎民檢察院。
原告人黃振池,男,1961年4月18日降生,漢族,文明水平高中,原系廣東浪登團體無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廣東省潮陽市兩英鎮下小村。因涉嫌犯虛開增值稅公用發票罪,于2000年11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拘押。
辯護人周介立、陳健生,廣東周介立律師事務所律師。
二、基本案情
(一)1998年6月18日,原告人黃振池向潮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掛號成立了廣東浪登團體無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并到潮陽市國度稅務局兩英分局執掌了稅務掛號手續,得到增值稅一般征稅人資歷,同時購領了增值稅公用發票。1998年6月26日,原告人黃振池與順德浪登服裝無限公司訂立協議,商定順德浪登服裝無限公司銷售服裝后,由廣東浪登團體無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公用發票給置備服裝的廣州百貨大廈、廣州市新大新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商場,原告人黃振池按票面金額2%至2.5%的比例收取開票費。
以后,事實上粘合劑品牌。從1999年1月至2000年7月,原告人黃振池以廣東浪登團體無限公司的表面,虛開增值稅公用發票給廣州市新大新公司、廣州市新大新(東山)無限義務公司、廣州百貨大廈、廣東天貿南邊大廈百貨公司、廣州市好又多百貨商業廣場無限公司、廣州市東山百貨大樓股份無限公司、廣州市廣源商業股份無限公司、廣州黃埔當代生活百貨無限公司、珠海市百貨廣場、佛山市興華團體股份無限公司、東莞市運河商場、東莞市常平供銷社購物城、佛山領會儀器廠等十三家公司、商場虛開增值稅公用發票共302套,金額.49元,稅額.48元,其中已被抵扣稅款元,偵查終結前仍無法追回。
(二)原告人黃振池在為廣州百貨大廈等十三家單位虛開增值稅公用發票的同時,為了欺騙抵扣稅款及籠罩其虛開增值稅公用發票的犯科原形,向他人置備已填寫的假增值稅公用發票,或置備空白的假增值稅公用發票指使其公司會計楊浩波填寫,作為廣東浪登團體無限公司的進項發票到稅務部門執掌抵扣稅款。從1999年12月至2000年7月,原告人黃振池以烏有的銷貨單位廣州市順達盛無限公司、上海市家樂富工貿貿易無限公司、溫州市福華隆貿易無限公司、福州市柳昌源貿易公司、天津市勝嘉貿易無限公司等五家單位的表面為自己的廣東浪登團體無限公司虛開假增值稅公用發票88套,稅額.69元,已被抵扣稅款.16元。
聯系人: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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