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會及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所委托的保薦機構已就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技術可行性和召開相關股東會議的時間安排,征求了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意見。經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商定,公司將在近期發出相關股東會議通知,披露股權分置改革相關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5年10月24日
聯系人: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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