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走上循環經濟發展之路,一半基于國情所迫,一半是環境教訓使然。作為一個島國,日本人口稠密而土地、礦產等資源匱乏,能源極其短缺。同時,伴隨戰后“經濟奇跡”,日本也付出了沉重的環境代價,如20世紀60年代常見的骨痛病、水俁病等公害,嚴重損害了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甚至被冠以“世界公害大國”之名。為走出困局,日本被迫走上了循環經濟之路。
2000年,日本政府頒布《推進形成循環型社會基本法》,從法制確立建設循環型社會的行動準則。21世紀初,提出“環境立國”戰略。在國家戰略和立法前提下,日本實施“誰生產銷售,誰回收利用”的做法。規定消費者報廢電器時應支付廢舊家電收集、再商品化等有關費用。如4種廢舊家電的再商品化費用是,每臺電冰箱4500日元,室內空調3500日元,洗衣機2400日元,電視機2700日元。廢舊電器經過商家回收又重新回到生產企業。
日本企業倡導在設計產品時即考慮環保和回收方便。如減少產品中塑料使用種類,與1983年相比,電視機上的塑料種類由13種減到2種,零件數由39件減到15件,加快了回收的分解速度。日本所有城市都已嚴格實行垃圾分類,每年7000萬噸垃圾中,家庭垃圾占5000萬噸。經細致分類后的垃圾大部分變為可再生資源。
向污泥要紙巾和布匹
日本消費者在處理廢棄大件家電時打電話給家電經銷商,由其負責收回,集中送往主要由生產廠家出資的“廢棄家電處理中心”,將其分拆,按資源類別進行循環利用。僅此一項日本每年可從中回收10萬噸鐵、銅、鋁等金屬及玻璃、塑料等大量有用資源。日本每年報廢500萬輛左右的汽車。日本規定汽車廠商有義務回收和再利用廢棄車輛。日本將建筑垃圾視為“建筑副產品”,盡可能重新利用,不從施工現場排出。各地建立了廢棄物再生加工廠,生產再生水泥和再生骨料。日本政府規定,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渣土、混凝土塊、瀝青混凝土塊、木材、金屬等建筑垃圾,必須送往“再資源化設施”進行處理。
日本還有一種次級型再循環,即將廢棄物中的物質加以提取、轉化,變成另一種與原來不同的新產品。如橫濱市北部的一個污泥處理廠,從污泥中萃取出各種不同的物質,使之變成紙巾、布匹、紅磚、肥料、隔熱材料,還從污泥中獲取電能,該廠80%的用電就是從污泥中獲取的。
完備的立法保障和積極的財稅支持
日本是發達國家中循環經濟立法最全面的國家,可分為三個層面:基礎層面有一部基本法,即《推進建立循環型社會基本法》;第二層面有兩部綜合性法律,即《固體廢棄物管理和公共清潔法》和《促進資源有效利用法》;第三層面是具體法律法規,如《家用電器再利用法》、《食品再利用法》、《汽車循環法案》等。三個層面的法律互相呼應,從2001年4月開始全面實施。
政府對完善循環型社會公共設施提供財稅支持。凡修建廢棄物處理設施,皆從國庫中提供部分財政補貼。企業設置資源回收系統,由非盈利性的金融機構提供中長期優惠利率貸款。對實施循環經濟的企業、項目,給予各種稅收優惠。對廢塑料制品類再生處理設備,在使用年度內除了普通退稅外,還按取得價格的14%進行特別退稅。對廢紙脫墨處理裝置、處理玻璃碎片用的夾雜物剔除裝置、鋁再生制造設備、空瓶洗凈處理裝置等,除實行特別退稅外,還可獲得3年的固定資產稅退還。對公害防治設施可減免固定資產稅,等等。
聯系人:盧先生
手 機:18926841456
郵 箱:admin@56ky.cn
公 司:東莞市廣粘膠業有限公司
地 址:東莞市大嶺山鎮楊屋第一工業區愉和工業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