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織真正的富足人生:
“一輩子多長?一百年夠長了。它代表什么?
一百乘以五十二周,等于五千兩百周。再乘以一周七天,等于三萬六千四百天。或者接近九十萬小時。
一百歲的人瑞,原來活得并不夠長,它使我看清楚生命的短暫與時間的珍貴,如果不善用,倏忽即逝。
時間,真的不多,就拿一天來說吧,只二十四小時,扣除睡覺與工作,加上一點點電視,一點點晃蕩,便一無所有了,只是如果連時間都沒了,還有什么,在我看來,把時間全部用來工作的人最蠢,因為他將沒有時間可用來享受。人生本來就有兩種目的,一是得到你想要的,但第二則是享受你所得到的。
大文豪蕭伯納的生活感言提供我很大的思考:“生活對我而言,不是一根蠟燭,而是一枝光芒萬丈的火炬。”是的,人生不該演成蠟燭,蠟炬成灰淚始干。
富足人生的最佳詮釋,也許是忙世人之所閑,閑世人之所忙吧。薄伽丘說過:“沒有來世,幸福就在人間。”這個想法,一直是我的座右銘,人真的沒有來世,只有一輩子,必須更用心經營,工作只是一種媒介,藉由錢而通往美好生活;如果工作并未使人精致、優雅、美化,努力便是一種錯,它反而會使人通往墳墓。
每個人都必須想想,有錢干嘛?我只想用它使生活更有品味,并且切記,柴米油鹽醬醋茶,不可不要;琴棋書畫詩酒花,非要不可,橫批,活得像人。
活得像人是門大學問,有些人忙得像狗,有些累得像豬,有些做牛做馬,個個都如活著的殭尸,會動的死人,年輕的糟老頭,這種活法,不要也罷。
富足在當下,如同日休禪師所言:“人生只有三天,活在昨天的人迷惑,活在明天的等待,只有活在今天最踏實。”今天便是這一刻,每個分分秒秒,與自己擦身而過的生活,如果全做得好,人生就好多了;我開始懂得牽著孩子的手走在雨中,為了替他們留一點親子間難得的回憶,就如同我父親留給我的回憶一樣,我思考著,有一天孩子大了,他的小腦袋瓜里存有什么回憶。不同階段的人,理應有不同的使命感,三十歲是工作的人,四十歲該升格為懂生活、會生活的人,五十歲則是優閑人生的開始,六十歲,我向往的是精致而優雅的生活,七十歲時,該從心所欲而不逾矩,不該再有物質大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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